咨询详情

我方为外地居民,几年前租用本市城建局的一处门市,后该门市所属地点因国家政策变更(政企分开),门市的管辖权变更为原先城建局所属的下属企业-----监理公司,现监理公司为独立的企业。监理公司的经理(甲)4年前,敦促我方在门市的后方盖了两间房子,并口头承诺,我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将冲抵房租,我方同意。后房子盖成,甲否认他原本的承诺,说我家的房子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建立的,要求我家交清房租,并限期搬离,我方不同意。甲将我方起诉,否认他次前的承诺,要求我家交清房租,并限期搬离。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该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万分危急!!!!!!!!!!!!!!!!!!!

其他 2009-02-06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