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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5月份做了椎颈2、3、4、内外神经鞘瘤手术里面还有内固定后又做了动脉血管旁也有一个它们是哑铃神经鞘瘤。我原以为做了手术就会好了,但是我没想到术后还经常头痛,吐,右边肌肉到现在还是死的没什么感觉,不能低头,走路走快都会头痛。我现在连家务事都做不了,还要家人照顾,我想问我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了吗?

其他 2011-03-27 1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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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请长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所以你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可要求单位为你另行安排合适工作,再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你可去作鉴定,再与用人单位协调后面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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