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今年新找的工厂,在上班第一天下午就把右手无名指离断了一节,住院12天已经接上了,休养三个月。26岁。去年月薪3400.医疗费用是老板付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能算事实劳动关系吧,我们这个地方都没有签用工合同。能算十级工伤吗,多少赔偿为好,决定不在那里做了。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11-04-01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