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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环卫工人,在清扫马路工作期间,被机动车撞伤,现肇事方说:待法院判决后,一次性给予赔偿(肇事方全责),现我无钱治疗,我单位是否应垫付医药费,标准依据是什么。

其他 2016-07-11 23:0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你属于工伤,那么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建议申请工伤鉴定,你是可以拿到肇事方的赔偿,还有工伤赔偿的,如果方便,来电详谈。
  • 您好,是可以的,这是属于工伤的范围,您是可以要求单位先行垫付的,如果您协商不成可以来电咨询,咨询免费,我们会尽全力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祝您生活愉快!
  • 您好,您这属于工伤范围,单位应当先垫付医疗费。如果您与单位协商不成,您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 您好,这属于工伤,单位应当垫付医疗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您好,您这是属于工伤,公司没有为您缴纳社保吗?您直接和我们联系,问清楚事实,我们会给您最好的建议的。
  • 您好,是可以要求单位负责的。
  • 单位可以先垫付,属于工伤
  • 你好,工伤事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医疗费用
  • 您好,你属于工伤,单位给你购买了工伤保险了吗?(这个是强制购买的),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是不变的,还有工伤赔偿的,这个与肇事方不重合的,所以,如果需要帮助,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您好,因为您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范畴,单位可以先垫付医药费,您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您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并就伤势进行伤残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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