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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十几年前借了银行一万多块,现在加利息已经三万多了,之前银行催,就想着只还本金可银行说不行,现在儿子快到结婚年龄了,想贷款买房子,会有影响吗?父亲其实已经十几没回家了,孩子的抚养费学费什么的都没给过,联系也是少之又少,儿子可以不帮父亲还债吗?

其他 2018-08-09 12: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贷断供后解决办法
    向银行申请一定时期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
    通常情况下,出现暂时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时,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暂时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前提是一定要准备好关于借贷款的相关资料,然后对个人目前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详细的阐述,等待银行的审批。
    如果家中有其他的资产可以提供有力的资产证明,比如车子等,那就更容易获得银行的审批了。
    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如今大多数的购房者贷款时对贷款期限这一栏都有自己的考虑,一般以20年、30年居多,但是很多人都在还款的过程中,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加,选择提前还款,所以既然有提前还款这一说法,那就同样存在可以满足资金困难者的延迟还款。
    但是这种方式仍然需要与银行协商才可实行。更主要的是要考虑贷款人的年龄、工作能力、经济能力等,符合条件的,银行才会同意放宽贷款期限限制。
    尝试理财型房贷
    “理财型房贷”属于当前社会发展之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借贷形式,比如有的银行会推出“理财型房贷”,把贷款人已经偿还的房贷借给贷款人,通过一定的利息达到盈利的目的,也缓解了贷款人的困境。
    房贷断供后,贷款人可以尝试以此种方法,获得银行的再次支持,缓解征信不良、无法养房的困顿局面。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一般不会受影响
  • 你父亲的债务由你的父亲自己承担,与你无关
    【追问】你好,请问有必要把户口本分开吗,到时银行会不会非要还清了再同意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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