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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年12月5日途经路段,自己骑二轮电瓶车与一轿车相撞,交警定为对方主要责任。本人已造成左脚小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有钢板钢针内固定。鉴定10伤残。请问我应得到哪些赔偿

其他 2016-07-27 13: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等等,由于你承担次要责任,上述费用超出交强险部分,你们双方是按责任比例分担的。 涉及项目比较多,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 你好,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具体可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城镇标准的话有七八万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可面谈
  • 是在上下班的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吗?那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具体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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