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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四个多月了,因为家里有急事,需要辞工,已经跟主管还有老板说了,可是不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其他 2016-08-09 16: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该自用工满一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2、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要辞职,试用期需提前3天,已转正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离职书建议用邮寄方式,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到劳动局投诉。还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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