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xx超市一名收银员,2016年6月1号签的合同,合同上试用期是从2016年6月1号到2016年8月31号,我是8月1号提出的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出辞职),打算8月4号上完夜班就不上班了,然后人事过来我们门店,就说我这个月社保公司已经给我交过了,做到4号的话钱不够扣社保的,要自己出钱去交社保,大概1100左右,她说让我做到15号,就不用自己出钱交社保了,我想也是就签了预计离职日期是8月15日,回来一想,反正都是扣自己的钱,我还是想4号上完夜班就不做了,这个预计离职日期还可以改吗

其他 2016-08-03 1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