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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3年6月份到前公司工作的,今年7月份离职。公司是小公司,私企。我公司没有病假,请假一律按照事假扣工资。劳动合同只在进公司第一年签过,后面公司没有安排签。我离职原因是今年6月份我身体不好,做了人流手术,也和公司经理请假的,但是我假期结束后也没有去公司上班,7月底去的时候,公司说我属于自动离职了,我就办理了离职。公司只发了我5月份工资600元,因为我5月份有请病假。6月份工资没给我,7月份保险也帮我交了,大概1100元左右,。财务说我要是要6月份工资就要我把7月份保险钱还给公司,但是我看了一下公司报给地税的工资与实际发给我的不符,公司从3月份开始报的工资是3600元左右,但是实际发给我的并没有那么多,而且一直帮我报到了7月份工资也是3600左右,我想问下,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应该申请哪些事项?谢谢!

其他 2016-08-08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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