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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女方能分到吗?

离婚 2018-04-23 07: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如果是婚后还贷,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对方就能得她应得的部分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法律的规定如下,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是落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其中一人名下,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 你婚前借的钱是你个人债务,但你丈夫应该按他所占夫妻房产份额的比例偿还你用于支付房产首付款的一部分钱。婚内给婆婆建房的钱,如无证据证明你夫妻是参与共同建房则不能分割婆婆的房产,只能作为夫妻共同债权向婆婆要回借款,该债权你可分得一半。若你丈夫不承认分居的事实,你们又没有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则你单独支付的按揭款、家庭开支等都视作系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难以向他追讨,只能协商解决。现住房如何分割,你也可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只能诉至法院,最终由法庭根据综合情况作出判决。建议你先协商,取得对方承认分居和同意承担部分按揭款及家庭开支的证据,并留意收集有关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利后面万一不得不起诉离婚。
  •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女方不能分
  • 我认为是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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