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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退休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如何领取

其他 2016-08-31 08: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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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民字[2007]76号)精神,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对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为: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死者生前20个月的本人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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