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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和我1987年结婚89年4月登记5月与公公婆婆一起盖房居住房子登记公公名下,94年公公去世婆婆瘫痪不能自理需要照顾,婆婆房子登记我老公名下,94年我老公再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改了他妈的名字,我老公现在要离婚,我能要到房么?

离婚 2016-08-22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能分割的
  • 是可以主张的。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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