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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4年在一个企业工作,2006年被转为劳务派遣工,工作地点单位一样,2006年开始两年一次同劳务公前签定劳动合同到今年2016年8月到31日到期,现用工单位要我同另一家劳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我应该签吗?如我不签有补尝吗?

其他 2016-08-22 2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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