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爸是个农民工,被人介绍去萍乡某工地当模板工,工作七八天后,在施工过程中被电锯锯到大拇指,由于来工地时间短,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于宜春市医院住院医治,住院一个月,期间花费医疗费一万元,其中7000元由建筑公司分包的劳务老板支付,剩下的3000元未支付,劳务老板说:出院后再一次性支付4000元,并把剩下的医疗费垫上,以后有什么事就不管了。我觉得太少想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做?

其他 2016-08-25 0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饶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