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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以赡养问题将她的5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各个子女都反馈了自己的意见,我爸本身残疾,而且得过一次脑出血,现大脑已委缩,没有经济收入也没有劳动能力了,我们反应的问题法院没有认可。但又没有按平均分配的原则去分,最后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然后说两个儿子分得了老人的房产较多,因之前我二叔因我爷爷奶奶房产的案子分得了我奶奶的房产,我们家一分没得,最后法院还说我们分的多,之前的案子也有判决书。要求两个儿子各支付所有费用的1/3,3个女儿支付1/3,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因为之前我爷爷也是我们赡养送终的,我爷爷奶奶的遗产都给了我二叔了,我们一分未得,最后法院却说我们分得的财产较多,我想问一下,法院没有听取我父亲是残疾人要求酌减的意见,而且送老人去养老院也未经我们家同意,我父亲没有钱,我们同意赡养,我们跟法院都反应了,现在法院这么判,我们不服,如果我们想上诉,有可能会平均分摊赡养义务吗?二审的话会考虑我们家的情况吗?会不会还要维护原判呢???强制执行赡养费会把人带走吗?

其他 2016-08-26 2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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