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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职四个月后流产,有购买保险和生育险,公司给了半个月假期,发工资却给我按的病假工资发,理由是:入职不满一年不享受流产假!但是我请假的手续是按公司规定走了,15天假期也是公司给的!现在这样的理由合理吗?因厦门政策是生育险需交满一年才能领取,不达时间标准!故不能领取!

其他 2016-09-03 2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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