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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9月3日星期六(公司周末双休)接到公司短信通知,8月份工资会结清,9月5日就不用来上班。本人在公司工作年满1年5个月,其中包括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把9月2日前的工资发清了,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补偿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其他 2016-09-10 20: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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