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今年大裁员,说是经济性裁员,但是又不出具裁员的书面证明,我所在的部门被解散了,我也表示理解公司,接受被裁,协商裁员补偿金一直协商不好,期间我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给予调解,公司拒绝劳动监察部门调解,然后就跟我说继续旅行劳动合同,岗位和薪资都比我原来的要低,,我不同意,公司就安排我出差(属于新岗位的工作)不在原解散的部门工作范围内,新岗位也没有办理调岗程序或者公告,说不去就起诉我不服从公司安排(劳动合同里有这一条,乙方不服从调动,甲方可以以乙方过失解除本合同,在公司连续发了几天的出差通知,心理没底,就去了一个星期,去之前跟人力说如公司要继续跟我旅行劳动合同,调岗但不能降职降薪,且我不要调到有指标考核的岗位,我怕公司故意用指标逼我自己离开,然而刚回来两天,居然又要我去原来出差的地方,且表面上是出差一个月,其实是没有期限的出差,我拒绝了,公司人力还说不知道这件事,可能是部门自己决定的,现在却以此为由,把我辞退了,且不谈任何赔偿。我想问问,我这个情况,能以公司违规辞退,要求公司赔偿吗?胜算有多少?且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里,我签了确认签收+姓名,因为通知内容里没有注明是要确认辞退的理由,只是通知我因为这个理由,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工作证在手里,有部门及职位,但是我们工作证是没有公章的,平日工作证损坏要换都要写单子领导签字花10块钱去换的,工作证内容是人力手写的,还有公司给我发的出差通知是EX表,文件名可以看出职位与我原职位不同,我也有老板签批过且盖他私章的人员架构及岗位的文件复印件,合同里的岗位为管理人员,地点是公司所在地,出差是另外的省份。请求专业人士帮我分析分析,我的胜算如何,我该怎么做。另公司保险没有给我足额缴纳。

其他 2020-03-08 06: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到了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退未交养老保险金的赔偿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辞退未交养老保险金的赔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