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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弟在一家民营装饰公司打工,一个礼拜前在工地上坠落死亡。家庭情况如下:妻,40岁,长女,16岁,次女13岁,幼子,4岁。请问,他们应该得到的死亡赔偿金大概是多少?期待回答,谢谢

其他 2011-08-20 10: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先申请工伤。2、进行工伤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这是赔偿的重要依据,也是确定赔偿多少的依据。3、针对此事,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到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4、最后提醒一点,尽快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拖,时间越长越对受害方不利。 工伤赔偿:工亡:1、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解决,以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获取更大的法律利益。 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或者疑惑,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 第一种办法: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 第2种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2种办法按照城市标准一般在3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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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构成工伤,可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可主张工亡补助金等,详情可来电或者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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