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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早逝,公公另找了女人生活(未领证),儿子是独子,病重,主要由儿媳一直在身边照顾,公公辅助,儿媳无法出去上班,无孩。夫妻二人现住在公婆家老房子拆迁分的安居房中(婚后所得),房子无任何证。婆家另有两套商品房(婚前购买,一套写婆婆名字,一套写公公和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不幸去世:1、儿媳有权继续居住在安居房里吗?2、儿媳对房产有没有继承权?3、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存款、股票)如何继承?(备注:银行存款都在儿媳名下,夫妻名下都有股票账户)4、在夫妻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岳父去世,岳父家拆迁的安居房写了岳母和妻子的名字,请问丈夫有份额吗?谢谢!

其他 2016-10-14 1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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