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昨天女方向我提出协议离婚,并以以下字据作证(上面有她的亲笔签名):出生2个月的孩子由男方我抚养,她因有精神分裂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有部分夫妻共有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达成后的几个小时又打电话给我说部离婚了!现在我想起诉离婚,但要等孩子出生6个月后我才有资格起诉,请问在我起诉后,法院将会怎么判我们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有财产及探望权?? 注:孩子出生后2个星期女方就离开孩子住回娘家,在离开孩子的期间并没有哺育到孩子;我手机上还有收到她短信请心理医生为她治疗,并说像她这种情况不能结婚;还有在她发病时我用手机录下她的声音(但没有图像)

离婚 2009-02-15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2周岁以内归女方抚养。抚养费是工资的20%-30%。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 只要你们没有领取离婚证,你们现在还是夫妻。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有精神疾病,孩子一般会判给你抚养,女方出抚养费,如何探望会在判决书中写明,财产依法分割。如果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 如果女方的精神病比较严重,不能抚养孩子,你6个月后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孩子的请求应当依法支持,可以同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的病情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能否抚养孩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