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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1)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如需从乙方本人月工资中扣除赔偿费,按不超过乙方当月工资总额的20%逐月扣除,直至达到赔偿金额。扣除后当月的剩余的固定工资不低于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2)非因乙方本人过错,甲方部分或全部停产停业的,停工一个月之内,按照乙方月工资总额的80%支付。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当年度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3)因乙方本人过错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月工资。但经认定属于工伤的除外。单位给我签的合同中有这一条合法吗?

其他 2016-10-19 13: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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