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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8月10号在金山**广场定购了一套酒店试公寓,面积56.14平米,单价14000,总价78万.我于8月10号付了5万定金,8月22日又付了15万,总计付了20万定金.9月27号让我去签合同,并付首付款,房子分成2部分付款,房价419710元,首付219710元,装修设计改造费360290元.没有签正式合同,只是草签,问题的关键是360290元不写入主合同.因为是酒店式公寓属商业,转手要交很高的税,他这样其实是逃税行为,对我造成重大损失,平推要亏20万左右.我是在上海第一次购房.请帮忙一下.谢谢.

其他 2016-12-22 1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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