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于2016年7月初在北京参加加盟展,当初与杭州*公司下属**签署了意向合同,并当场交了2000元意向金。当时口头约定如果我后期不想加盟了,他们可以把意向转给其他加盟商,从而把2000元退给我。回家后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商铺,后要求对方退款,对方却以公司规定不能退还为由不予退还,而且说意向只能转给临汾的加盟商(即我家乡的加盟商),这就明显是打太极了,因为转给谁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当我要他们领导电话时对方就开始态度恶劣了,说就是不给我退。意向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退款相关条款。这事金额不大,但是太气人,全国上当的人肯定也不少,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离婚 2016-10-28 08: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只有简单的意向合同,意向金的具体问题只有你们口头约定,你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所主张的,起诉的话胜算不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