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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公司的一个客户2009年到现在一直未付货款,最近才知道他把公司已经注销了,我司当时开了发票等,请问货款还能要回吗?

破产清算 2020-02-04 05: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关键在于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以及客户公司注销之前是否进行了公告,如果公告期满,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能要回的可能性比较小。
  • 税务发票开了并不意味着,款收了付了,还需要货币资收付的有关证明,如,现金收领据证明、银行收付讫证明、银行转账证明相关证明文件。因此,经营业务产生的债权债务,税务发票不是货币交易实现了交换而终结的唯一凭证。遇到这种情形,应向人民法院起诉作出债权债务认定追讨。
  • 公司对公司欠款,只有发票可以起诉,虽然发票不足以定案,但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一般情况下货物发出之后就可以认同已经确认销售收入了,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即使货款没有到,只能是作为是应收账款处理。发票开具了就要按照发票的金额和税率缴纳相关的税费。发票不是货款两清的证据,很多先开票后收钱的交易行为。因此,银行交易记录是唯一证据,对方如果赖账说给的现金,却无法出示现金收据,银行也有退回款项的记录,据以做任何工作都可以了,例如向法院起诉。当然,这会很麻烦。
  • 可以起诉要回的。
  • 可以要回,但是要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需要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 可以起诉要回货款,不要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 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公司或者债权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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