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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合同合理期限内,公司单方面因公司内部调整要辞退我,要我一个月内做好工作移交,说是给我两个半月的赔偿金,尚未给我辞退证明,而我和接手的人正移交中,这算不算主动协商一致离职?2、事实上,至试用期算起,我工作年限已超出两年半时间,公司两个半月工资赔偿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3、公司人事给我的解聘合同通知书上,写着因公司内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不愿签字,现在又迟迟不和我谈赔偿的事,我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证明他们主动辞退本人?

其他 2016-11-05 15: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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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了员工自己有过错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赔偿金之外,其他的情形辞退职工确实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算,半年以下按半个月算。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如果事后公司未给你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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