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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生病零晨2点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4点左右死亡。到院后值班医生不做任何检查,就给孩子输液,到第二瓶时孩子出现特殊情况向医生反应,医生说没事这是正常反应。后来孩子不良反应过强,再次向医生反应,医生才拔掉药瓶做氧气,但孩子已经没有抢救过来。能索赔多少?

刑事辩护 2016-11-07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建议及时将孩子的病历资料复制后,申请封存病历资料,并向当地县或市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有一定等级则由医院赔偿。或者你也可以直接收集相关证据直接起诉医院,然后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再依据得出的过错结果调解或等法院判决!具体数额需等相关鉴定作出后才能大体确定!
  • 应当在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后,根据鉴定等级,才好依法确定赔偿金领。城市户口优先考虑医疗过错鉴定。
  • 如果孩子的死亡是由于医院的过错医疗行为所致,孩子的父母以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如果死者是云南省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加丧葬费总和大概是55万左右,农村户口两项相加则大概是20万左右;赔偿事宜可以先和院方协商,或在医疗卫生监管部门的调解下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调解协商,再向法院起诉解决;建议尽快先到医院申请封存死者相关病历,以便为将来法律途径维权保全相关证据
  • 建议及时复印病历材料,然后封存病历材料,向当地的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如果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一般迫于压力会和患者或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他们不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即便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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