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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公安局扣押

刑事辩护 2024-04-22 17: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手机被公安局扣押后,通常在案件调查结束后会归还。 如果手机被扣押是因为涉及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那么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办案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扣押期限: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有法定的期限。如果是行政案件,扣押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如果案情复杂,可能会延长扣押时间。 处理结果:如果手机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可能会被收缴;如果仅作为证据使用,案结后应退还给本人。 此外,如果在刑事调查或审判结束后,手机确实与案件无关,那么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并归还给原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手机被扣押,建议你保持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咨询相关法律意见。如果扣押期限已满且未收到延期通知,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按照程序归还手机。在此过程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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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 公安局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 法律分析:公安局扣押手机,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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