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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3月31进厂,到2016年10月27。公司都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2016年10月27号公司说要补签劳动合同我拒绝了,然后我到劳动局去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给我这可以吗?

其他 2016-11-11 23: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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