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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套间 讲隔壁一间出租 跟隔壁的合同2010 7月到期后没有续签 ,现在提前一个月告知他们要收回房权 隔别的说他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说我没有权收回 我该怎么办了。

争议解决 2011-05-09 0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区分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意义在于,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你有权收回房屋的。
  • 可起诉要求其搬离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有疑问,欢迎电话联系。
  •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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