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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后在苏州留有一套房子,现在继承人之间产生分配分歧,决定请求法院判决继承分额,那么提起诉讼必须在苏州本地的法院吗?

诉讼 2019-01-19 06: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的,涉及到房产的纠纷要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 要去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纠纷案件诉讼指南:  一、起诉状要求。  1、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二、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的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三、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交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四、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 当然应该在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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