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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爷爷奶奶前去世的,奶奶爷爷分别在2001.2002年去世了,爷爷的两处房产都是叔叔住着,由于父母离婚很多年,最近叔叔身体不好,想把房子更名给他儿子时,我才知道我也有继承权,其中一套是爷爷的名字,另一套在姑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产权买断是被更成了叔叔的名字,我想知道我能继承的份额,还有那套被更名的房子我还有继承权吗?如果官司的话我需要举证吗?谢谢!

其他 2016-11-19 21: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老人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子女有同等的分割权利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的分配方式有以下几种: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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