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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辞工不批怎么办?

其他 2016-11-24 11: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您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不论公司批准与否,都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劳动者要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已转正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自己要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有证据证明已经提前通知单位,到期后可以不用去上班,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发生劳动争议,与单位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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