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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工受伤,有工伤认定书,评残评了八级,我现在又继续上班了,这样能给我怎样的赔付?

其他 2011-05-15 14: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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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伙食补助费、1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单位按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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