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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私人老板挂靠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现场负责人,老板叫我跟各工种签定工程合同,签的是我的名字,盖的是项目部章,请问班组拿不到工程款我要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20-02-08 08: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能会牵连到你,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对方可能把你和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   根据《合同法》第269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进行工程建设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的一方称为承包人。工程建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原为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承揽完成不动产工程项目的合同。但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amp;lt;合同法)第16章对建设工程合同作了专门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能是公民,建设人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建人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资格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3)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程序。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七条 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日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 你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 你需要承担责任的,
  • 只有单位具备用工资格,由单位承担劳资责任
    【追问】请问我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而且合同上我是在法人栏签的名字。
  • 需要的,前提是他们起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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