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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我是今年六月份离婚的,今年的抚养费我已经在离婚的当天给男方了,可是男方现在给我要明年的抚养费,我该不该给呢,我不知道抚养费从什么时候给

离婚 2016-12-04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根据离婚协议或者生效判决的内容确定给付时间。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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