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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招的上门女婿,房子是婚前父母盖的,婚后加盖一层,男方出资四万元,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房子分割一半,赔款十万元,两个子女归男方抚养,这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1-04 15: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下,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争取小孩抚养权
    【追问】那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婚后盖的那一层属于
    【追问】婚后那一层也是女方父母主张盖的,女方父母出十三万块,而男方只出了四万块,这能当夫妻共同财产吗?而且女方的父母也一块住这房子里。
    【回答】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追问】如果分割应如何分割?
    【回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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