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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于2016年初,出了1个货柜的家具,到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客户是与工厂直接签订合同,并未经过我司,货物到港以后,开始安排安装运输到用方单位(消费者),但是过了几天以后,椅子逐一开始断裂,最后,用方单位决定要求全部换掉,而且由于发达国家对于人身保护的法律相关严格,所以客户不仅仅付了2次的订单费用,保险,安装,运输费用,还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用方控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帮客户争取利益,与供应商沟通,让他们退回货款!

国际贸易 2019-12-21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业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生效后,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谁负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在双方当事人就此项缺失约定无法达成一致的补充约定,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的情形下,为了实现合同目的,平衡双方利益,实现法律定纷止争的基本原则,所确立的,由对合同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之中所产生的费用予以负担的法律规定。
  • 你好!首先,要查核本份国际贸易合同内约定的适用法律(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和纠纷处理机构(中国还是国外,法院还是仲裁,具体管辖地)。如果适用法律是中国法律,那么首先要在澳大利亚收集货品有瑕疵的证据,以及重复订购货品所支付费用的证据及合同,还有在澳大利亚被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上述证据确定损失额,向工厂索赔退款。为保证最终可以得到成功赔偿,可以考虑采取诉前保全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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