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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先是签订了一份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同一个老板将我转到了他的另一个公司,于是又和我签了第二份三年合同。当时公司的解释是同一个老板,只是换一个公司做,我总计为同一个老板工作4年8个月。现在因公司欠薪我离职,工龄怎么算,按几个月要求补偿

其他 2020-03-12 17:2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如涉及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追问】我现在是想仲裁,不知道写多少经济赔偿
  • 你好,如果是独立法人,只能要求第二个公司支付入职期间的补偿。如需帮助,可来所面谈或来电详询。
  •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大大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成本。因为,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工龄计算注意事项: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 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计算
  • 建议协商,协商不行建议收集证据仲裁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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