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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1981年在老宅上拆旧重建平房,在1993年收到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有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但没注房屋层数,在1996年-1997年原平房上翻建楼房,因当时翻建楼房时村里没通知要办理审批,所以没有审批手续。但在1997年我家的房屋分书上有村委公章,分书上明确是楼房。现在因没有审核手续在这次拆迁中翻建的面积不给确权。在2014年,绍市委办发[2014]50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有一条妥善处理农房历史遗留问题1.可准予直接申请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情形(1)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的,至今未扩建、翻建,或翻建层高未超过三层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按实际建筑面积登记房屋所有权。我想维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征地补偿 2017-02-24 00: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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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区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1981年在老宅上拆旧重建平房,在1993年收到的土地使用权证上有宅基地面积和房屋面积,但没注房屋层数,在1996年-1997年原平房上翻建楼房,因当时翻建楼房时村里没通知要办理审批,所以没有审批手续。但在1997年我家的房屋分书上有村委公章,分书上明确是楼房。现在因没有审核手续在这次拆迁中翻建的面积不给确权。在2014年,绍市委办发[2014]50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有一条妥善处理农房历史遗留问题1.可准予直接申请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情形(1)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的,至今未扩建、翻建,或翻建层高未超过三层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按实际建筑面积登记房屋所有权。我想维权,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可以维权的,有法律依据,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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