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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湘阴县白泥湖乡港口村人,1998年遇特大洪水,下半年政府征收了我家3亩水田压浸用于防洪,2000又征收了3亩水田,共6亩水田。当时,政府一共征收了30亩水田,各农户只顾防洪是公共利益,是件好事,也就没把个人利益放在心上,所以,也就没考虑征地经济补偿大事。但过了几年,这防浸堤不知通过了谁的允许居然在上面建起了厂子。这防洪堤的性质和用途发生了变化,它变成了商业用地。而且这些厂子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环境污染,灰尘,噪音和煤焦气。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政府补偿,请问律师,我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请赐方案。谢谢!

其他 2017-02-24 1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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