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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旅行社工作,现在要辞职,辞职在一个月前提出,现在已到离职期限,2016的提成公司还一直不给算,由于当时入职时用人单位没有给签合同,工作两年用人单位也没给交过五险一金。旅行社这些提成也是当时公司领导口述的,虽然公司老板说给我写个提成有多少没有发放,到景区钱款打到公司账上就给我发放提成,现在我觉得他说这些对我没有保障,我就想走之前他把该给我的给我。因此本人手里有公司的账款(想着离职之前公司把拖欠的提成发给我,我这边就立刻报账。)不知道要是到劳动局起诉的话本人有无优势?

其他 2017-03-07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和对方解除劳动关系,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应当的经济补偿金和提成工资等等。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就拖欠工资为由
    【追问】你好,我现在是想着拿着公司的账款为条件,让他在我离职前把拖欠的提成给我,这样违法不?有什么后果?
    【回答】很难说,从法律角度讲,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只要公司不说啥,就没事。事在人为,怎么才能事办成,达到双赢,需要推敲,可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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