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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彩礼,在一起两年。男方的问题,现在男方起诉了,要还彩礼,给不给

离婚 2017-03-03 13: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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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没有登记的话,一般要。
  • 你好, 一般要给予返还。
  • 你好,彩礼不用还
  • 看你怎么说,最后能给多少
  • 应当返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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