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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刑事辩护 2011-06-08 16:2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要根据被告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 由你起诉的,应在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 你配偶经常居住地为准
  • 一、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杭州是你(原告)的住所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如你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上海则为你的经常居住地,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你可以在上海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 宣告失踪 的,由原告 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没有以上情况,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有问题,可与我联络。
  • 如果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的,如果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被告在哪儿即在哪儿起诉
  • 如果你能证明被告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 是可以的
  • 如果你配偶有在上海办暂住证,且已满一年,是可以在上海起诉的
  • 还要根据被告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 要看被告在什么,户口在什么地方
  • 如果有充分证明表明你在上海工作生活超过一年,可在上海起诉离婚。
  • 被告需要在上海居住超过一年,并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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