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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在余杭长乐一个小镇上,我们是外地的想在那里买个房子,最近刚好有一个朋友说他们有房子想卖掉,但是他们的没有房产证的,是属于那种集体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我们想把它买过来的话,需要办些什么手续,怎么过户到我们名下,如果以后这房子拆迁或怎么样我们这个应如果处理的?谢谢!

其他 2019-05-31 03: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如果不是同一个人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登记。
  • 风险较大。
  • 存在风险;
  • 这种房产有风险,无法过户.买卖只能凭合同约定
  • 小产权的房子,有风险,慎重购买; 本来就没有产权,不能过户的,如果以后又拆迁的话很可能按违建处理,当然如果涉及的户数足够多的话,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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