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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毛庄村一普通村民,我于2003年结婚,婚后一直跟随我父母一起生生活,我丈夫我我的儿子女儿的户口也一直在我父母家,去年本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正常的村民每人有150平方的房屋补偿,村里的领导以却我是出嫁的闺女和我有一弟弟为理由只给我80平方的房子,我儿子和女儿只有40平方,我丈夫却一平方也没有,我一家四户只有160平方的房子,我感觉实男女不平等,难道女方一结婚就什么权利也没有了吗,不知村里有权克扣我的房子吗,我该怎样维权。

其他 2011-06-15 15: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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