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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爱人2002年9月领取结婚证,携6岁女儿组成新的家庭,爱人为初婚,婚后没有再生孩子,现爱人因病去世,留下爱人作为主贷人的家庭公积金贷款住房一套(刚还半年的18万为期20年的公积金贷款),抚恤费、商业保险、股票等若干资产。现爱人母亲事业单位退休健在。因为忍心让爱人生前留遗嘱,请问相关财产如何继承?谢谢!

其他 2009-03-09 14: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为共同财产,扣除贷款,剩余部分的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女儿和岳母共同继承。其它共同财产也是一样。
  • 你和爱人的母亲,还有与爱人形成抚养关系的你的女儿都是爱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当然首先要先分割你和爱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再参与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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