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4月份应聘深圳 购物广场做超市打称员,一直做到25号没有签劳动合同,且因公司安排的上班时间苛刻(早上6点上到12点,下午2点上到6点,晚上7点上到11点。有几次还是安排的早上5点去工作),身体实在吃不消,遂昨天下午跟领导提出辞职。结果公司不同意,说只有做满半年才能辞工,否则不结工资。昨天晚上我就直接不去上班了,因为做的多就越亏,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公司把我之前上班的工资结算给我?

征地补偿 2017-04-25 14: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自用工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与用人当协商支付实际工作的劳动报酬,未果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