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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人发生口角。然后带十几个人去对方开的宾馆门前骂对方。对方当事人也带着多人并携带钢管出来对骂。随后双方混在一起没怎么发生肢体接触。就推推囔囔指指点点的。双方无人受伤。现在对方报警立案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或其他罪名呢。

刑事辩护 2017-05-05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损害后果了。
  • 您好,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你好:要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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