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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爷爷他有五个子女,大儿子死了,女儿嫁人了,还有三个,老人把自己的房子划为四份给四个儿子,除了老大也就是我家生活困难点,别的几家生活条件很好,现在老人和大儿媳也就是我的妈妈生活了24年,其余三个儿子不闻不问,连老人生病的钱也不出,都要我们出,由于妈妈是女的照顾不方便,让几个儿子轮流照顾,几个儿子还和我们算生活费,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把分给他们的土地通通要回,因为他们太过分了

其他 2017-05-10 18: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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